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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沪台胞下月起可享“市民待遇”

2015年10月30日 08:00:00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据《文汇报》报道,上海将从下月起实施一大批新的法规政策,其中新通过的《上海市台湾同胞投资权益保护规定》对台胞在上海的投资权益保护以及其他相关权益保护作出了规定,并明确台胞可在医疗、就学等多方面享受与上海常住人口同等待遇。

  上海台协会长李政宏表示,上海1.07万家台资企业、30万台湾民众将先于其他省份的台胞、台商,享受更多政策优惠。

  根据《规定》,11月起,台湾投资者与合法就业人士,及其同住配偶、子女、父母,可享有与上海常住人口同等的医疗卫生服务待遇,并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国家免疫规划项目的预防接种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此外,在上海投资、就业的台胞同住子女可就近进入上海幼儿园、中小学就读,与当地学生享有同等待遇。台胞本人或其同住配偶、子女可按照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或上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上海市台商协会副会长兼法律咨询部部长蔡世明表示,这个《规定》最大的突破是给予上海台胞“市民待遇”,让在上海常住的台胞能融入当地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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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张晓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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