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全国总工会点名富士康等企业长期违法安排劳工长时间加班,造成部分人过劳死或自杀。鸿海3日发表声明称,“我们不完美,但请关注我们的进步”。
台湾“中央社”3日称,大陆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法律工作部部长郭军2日表示,富士康等一些企业长期违法安排劳动者长时间加班,致使部分劳动者出现各种心理健康问题,导致过劳死或自杀现象时有发生。郭军说,一些企业安排劳工每日工作长达十几个小时,很少有正常的休息日,一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未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中央社”称,中华全国总工会是大陆境内唯一官方的全国性工会联合会,是大陆境内各级地方工会和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
对此,鸿海3日傍晚发表声明承认,包括富士康在内的所有科技服务与制造企业,都面临如何处理员工加班问题的困扰。大陆富士康对员工加班问题,一直都执行严格的系统管控政策:首先,不断提高员工基本薪资及加班补贴标准;其次,严格执行“六休一”(即每工作六天休息一天)政策,给予员工充裕的休息时间,同时不断致力于提升工业自动化水平,努力让员工远离繁重、枯燥重复的工作岗位。鸿海还称,2010年富士康发生了个别员工的不幸事件,这是我们内心永远的伤痛,然而当我们听到把员工加班与“部分劳动者出现各种心理健康问题导致过劳死或自杀现象”变成一种因果关系时,“内心不仅有伤痛,还有惊讶”。据悉,自2010年以来,富士康集团一直未能摆脱“血汗工厂”的指责。(记者 崔明轩)
[ 责任编辑:王怡然 ]
原稿件标题URL:
原稿件作者:
转载编辑:王怡然
原稿件来源:环球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