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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检方又起诉陈水扁

2015年01月26日 08:08:00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字号:       转发 打印

  台北地方检察署23日以台湾当局前领导人陈水扁与妻子吴淑珍是洗钱共犯,依照涉嫌洗钱罪起诉陈水扁。

  与陈水扁夫妻相关的司法判决资料显示,在陈水扁担任当局领导人期间,陈敏薰于2004年以友人名义向吴淑珍行贿1000万元新台币的支票,从而“买”到台北101公司董事长的职位。吴淑珍再通过友人、胞兄的账户提现,后被依洗钱罪判刑定谳。但台湾高等法院在判决时认定,陈水扁也是洗钱共犯,因此要求检方重查。台北地检署认定相关犯罪事实不争执,接受台湾高院“扁珍为洗钱罪共犯”的法律意见,于23日结束侦查提起公诉。

  陈水扁再度被起诉的消息传出后,岛内网民纷纷叫好。有网友痛斥陈水扁是“贪渎老贼”,有网友则认为这是“贪腐之家,自取其辱”。有网友表示:“全天下再也找不到比扁家更无耻、更无赖、更会说谎的人了。”还有网友指出,“现在年轻一辈的族群,看到的是经过巧妙包装的民进党,以为他们有多正义,却不知道他们当时执政时期有多贪”。(记者陈斌华、王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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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李学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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