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吉昌与纪勇惠(左)正在交流树葡萄种植经验。 郑爱国 摄
树葡萄原名嘉宝果,1962年引入台湾后,由于长势好、利润高,深受台湾农民喜爱。2013年,台农陈吉昌与闽农纪勇惠开办了全省首家闽台农民合伙农场,联手在漳州种植树葡萄。随着合作渐入佳境,他们又计划延长树葡萄的产业链,寻觅更大的发展空间
一棵树葡萄开启新合作
去年,对陈吉昌和纪勇惠来说,真是蛮拼的一年。11月,他们刚收获了最新一季的树葡萄,市场价达到每公斤400元;12月底,就有厦门客户从农场购走了一株30年树龄的树葡萄,价格高达12万元。
陈吉昌来自台湾云林县,上世纪90年代曾在仙游开办种猪场,当时纪勇惠是其在龙海的猪苗经销商。后来,养殖业因环保问题面临调整,陈吉昌便回到台湾寻找出路。在农业专家的推荐下,种植树葡萄成为了陈吉昌的新选择。
2005年,陈吉昌从台湾引进一批树葡萄,将其中300株树苗半卖半送给纪勇惠试种。两年半后,纪勇惠大赚20多万元。这让他们决定深入合作,由陈吉昌提供苗木、资金、技术,纪勇惠负责栽培、管理、开拓市场。2013年,当地工商部门在推广家庭农场时,发现了让人眼前一亮的“吉勇模式”,便将其作为行政指导的重要对象,引导其进行登记造册。
“当时,树葡萄种植已经初具规模,是闽台农业合作的一个范本,但还需要一个合法的市场主体资格,来形成自己的品牌。”龙海市浮宫工商所副所长洪建辉说。2013年4月24日,龙海市吉勇果蔬闽台合作农场成立。这是我省首家闽台农民合伙农场。
在福建农林大学教授何均琳看来,相较于传统的闽台农业合作,这种合伙农场模式具有更强的创新性。“尽管2005年以后,福建开始允许台湾投资者,以个体工商户的形式在福建投资,但仍以台商独资为主。”何均琳认为,两岸农民合作经营农场,可以更好地发挥两地农业优势,引进更多的台湾先进技术、良种和人才,培育大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期待深加工提升附加值
事实上,吉勇合作农场的运作模式并不复杂。简单来说,就是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但在这个过程中,陈吉昌与纪勇惠一直在互动交流,寻找着致富的新路。
“最初,我捉摸不透树葡萄的习性,按照老方法施肥,却总是施肥过量。”纪勇惠说,陈吉昌每个月都要来农场几次,指导果树种植,帮助总结经验。如今,他已掌握了种树葡萄的方法,每年3月份、9月份施两次有机肥,确保水分充足,就能保证其长势,农场规模也日益壮大。
截至目前,吉勇合作农场总投资额已达2000万元,占地2000亩,10年树龄以上的苗木将近两万株。随着合作渐入佳境,他们又计划着引入深加工技术。
“树葡萄深加工前景广阔,可用于酿酒,做饮料、酵素、饼干等,甚至可提取原液生产面膜等化妆品。”纪勇惠表示,台湾在农产品深加工方面经验丰富,技术上已不成问题。如今,以树葡萄为原料制成的各类延伸品已经在台湾上市,而其农场产出的果实,也有相当部分被运往台湾酒厂作为酿酒原料。为此,今年他们计划在龙海建一个树葡萄饮料和红酒加工厂,就地加工树葡萄,生产下游产品。
瓶颈待突破风险需防控
不过,吉勇合作农场的发展新路并不平坦。
“按照现有规模,我们一年只能酿造十万瓶酒,难以实现大规模生产。”纪勇惠坦言,尽管已掌握深加工技术,但原料供应不足是一大瓶颈,而要保证原料供应,就必须扩大树葡萄种植面积,实现基地化、规模化生产。
“这正是合伙农场模式的局限性所在。”何均琳认为,农业是高风险行业,投资回收期长,小农之间的合作,难以实现强强联合。同时,合作双方的依赖程度高,一旦有一方中途退出,或者出现利益分配纠纷,就会形成经营风险。
对此,有关人士建议,合伙农场既要有自身的技术、品种优势,还要学会企业化的管理模式,提升资金运作、市场拓展、资源调配等方面的能力,从而增强内在实力。
“随着两岸农业合作的日益深入,闽台农民的合作方式亦在不断创新。”对于如何防控风险,何均琳建议,合作各方应充分了解大陆和台湾方面的政策规定,对合伙人的实力和诚信状况进行审查,订立合理的财务制度,并在后续经营中建立互信互利的关系。
尽管面对着各种挑战,但陈吉昌与纪勇惠依然决定把这条路走下去。“目前,已有不少商家前来洽谈树葡萄加工事宜,还有几位台农联系我,希望展开多元合作,相信今后会有更多领域、更大规模的合作。”纪勇惠说。
(本报记者张辉 通讯员郑爱国、黄国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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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闽台农业合作迈向纵深
以树葡萄为媒,两岸农民牵手合作,首推闽台农民合伙农场,打造出闽台农业合作的又一范本。合作始于两岸乡情,意义却不止步于乡情。
对于大陆消费者而言,树葡萄是新鲜事物。通过合作农场的平台,树葡萄被引进大陆,并突破技术壁垒,生根发芽、一树成林,进入寻常百姓家。更为重要的是,在“果贱伤农”事件频发的背景下,引入新品种有助于大陆农民多元化经营,推动农产品市场的健康发展。随着这棵“摇钱树”越来越大,此番陈吉昌和纪勇惠又决定把深加工技术用上,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这一尝试值得鼓励。
尽管眼下这种合作模式有其局限性,但闽台农业合作优势互补、互利双赢,两地民众在农产品贸易、农业要素流动、经营管理方面的合作,皆能有效促进闽台农业的发展,并在国际上取得竞争优势。因此,这种闽台农业合作模式的探索、创新,为两岸今后农业合作提供了更多的可能性。我们期待,在各方的支持、努力下,闽台农业合作能从过去的单纯种养,迈向纵深发展,向加工流通、市场营销、金融保险等多领域延伸。(本报记者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