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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不能自闭 两岸不能对立

2014年09月04日 13:26:00 来源:福建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大陆与日本、韩国三边“自由贸易协议”(FTA)于1日至5日在北京举行第五轮谈判,会中三方针对货品贸易的降税方式、服务贸易与投资开放方式进行磋商。

  台湾《中央日报》 网络报3日发表社评指出,台湾是以出口为导向的经济体,对外必须维持公平竞争的大环境,尤其是大陆市场占台 湾出 口金额的比例相当 高,2013年台湾出口大陆金额约1204亿美元,为台湾赚取了762亿美元的贸易顺差,对台湾经济成长有巨大贡献。

  所以,就对外贸易的公平性而言,台湾不能自闭,必须走自由、开放、竞争的路线;就出口大陆市场而言,两岸不能对立,必须走和平稳定、繁荣发展的道路,让台湾能善用大陆市场腾飞的动能,成为自身经济发展的助力。

  当前,面对大陆与 日韩的FTA积极展开谈判之际,台湾一定要尽速完成下列四件事:两岸服贸协议尽速生效,让台湾企业能有机会布局大陆服务业市场;尽速通过两岸协议监督条例,使两岸协商法制化;尽速完成两岸货贸协议和两岸争端解决协议的协商、签署与生效,让台湾出口大陆产品能享有降低关税与排除非关税贸易障碍的优惠,在大陆市场与日韩产品竞争;尽速通过自由贸易示范区条例,让台湾经济迈向自由开放的道路。

  总而言之,衡量当前全球化、区域经济整合的趋势,以及两岸经贸关系与台湾自身的经济条件,台湾不能自闭,经济要自由开放,才能融入世界经济体系;两岸不能对立,必须和平稳定、繁荣发展,台湾经济才不会被边缘化,才能有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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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王怡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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