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台办副主任叶克冬日前在汕头举办的“两岸海洋经济合作交流会”上指出,本次交流会的召开,将对两岸加强海洋经济合作与共同开发海洋资源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为两岸的经贸合作搭建新的平台,增进新的动力。
在海洋经济发展方面,由于台湾面积狭小、资源匮乏,使得台湾很注重对海洋环境及海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因此,从1960年代开始,台湾在海洋环境调查、技术发展与生态维护等基础上,不断拓宽开发领域,在港口综合规划、远洋运输与捕捞、海产养殖、海洋能源利用、滨海旅游等领域获得较快的发展。
与台湾相比,大陆在海洋经济发展方面起步较晚,直到1990年代后期才重视海洋的开发与利用。尽管在海洋基础研究和海洋油气探勘等领域取得长足的发展,但海洋产业在整体上仍主要局限于海洋渔业、运输、制盐等传统产业,海洋化工、能源、生物等新兴产业仍相对落后。
正因为两岸海洋经济的起步不同,在技术水平、开发重点、政策支持、环境与资源条件等方面存在差异,两岸在海洋经济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各自的优势与经验,这就为两岸在海洋经济合作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具体而言,两岸开展海洋经济合作的领域与方式包括:一、有效实现两岸海洋开发的资源与技术合作;二、建构两岸海洋经济合作的平台;三、立足两岸现有的航运港口完善物流体系;四、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合作。
由于两岸关系发展尚有诸多因素的制约,因此透过海洋经济合作的开展,深化两岸经济合作、积极解决两岸关系的障碍,是当前推进两岸关系发展的有效选择。在推动两岸海洋经济合作的过程中,可与大陆“十二五”规划重点相结合,从而有效提升合作的层次与效益。包括:一、可选择重点区域进行试点,推动并扩大两岸海洋经济领域“共同规划、共同开发、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同受益”的合作模式;二、选择合适区域,推动两岸海洋产业合作的集聚,以占据海洋产业发展高地,形塑新的合作亮点为目标。
海峡导报特约评论员 潘锡堂(淡江大学大陆研究所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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