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3日从中国国家工商总局获悉,截至2013年年底,台湾在大陆3年累计有效注册商标量达10.4万件。
自2011年以来,国家工商总局依据《海峡两岸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协议》开展工作。据统计,2013年台湾在大陆申请商标9844件,注册10547件。
案件协处机制下的涉台商标权保护工作也取得显著成效。2013年,工商机关共受理台湾民众优先权案件93件,对台方提请协处的212件商标案件依法予以解决,并通过驰名商标制度,有效保护台湾注册人的合法权益。
国家工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工商机关对台湾企业商标权的保护,赢得了台湾企业的信任,增强了台湾企业在大陆市场开展经营的信心,有力促进了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
今年5月1日,大陆新《商标法》正式实施。此次《商标法》的修改从方便商标申请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规范商标代理等方面对商标注册和管理制度作出了重大调整,为保护商标权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据国家工商总局统计,截至2013年年底,中国累计商标注册申请量为1324.1万件,累计商标注册量为865.2万件,商标有效注册量为723.79万件,连续多年保持世界第一。
同时,工商机关不断完善商标法律制度,加大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仅2013年,各地工商机关就立案查处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8.3万件,涉案金额11.2亿元(人民币),捣毁侵权和制假售假窝点1786个。(记者 刘长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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