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两岸  >   正文

福建5年办理涉台案逾万件 闽台司法双向互助频繁

2014年07月04日 08:42: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3日披露,自2009年6月25日两岸司法互助协议生效实施以来,福建省各级法院共办理涉台送达文书、调查取证、罪赃移交和裁判认可司法互助案件13920件。

  福建与台湾五缘相亲,闽台司法互助业务在大陆同类业务中占重要分量。数据显示,福建省累计办理涉台互助案件占同期大陆法院办理案件数37.2%;全省请求台湾地区送达文书、调查取证6881件,占大陆法院同期案件数53.48%。

  除了涉台案件数量的不断增长,福建请求台湾地区送达文书、调查取证案件已接近福建省累计涉台司法互助案件的50%,福建省高院此番亦就此指出,闽台双向互助局面基本形成。

  2013年,福建各级法院共办理海峡两岸送达文书、调查取证司法互助案件3636件,比上年上升26.07%;其中,由福建请求台湾地区送达司法文书和调查取证1790件,同比增长68.23%,占两岸司法互助案件49.23%,两岸司法互助渐趋平衡,两岸法院相互协助的范围已基本实现全覆盖。

  在今年初召开的福建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福建省高院院长马新岚表示,福建将加强和创新涉台和涉港澳、涉外案件审判,强化两岸司法互助案件的服务保障。(完)

点击更多新闻进入新闻中心 国际新闻 军事新闻 科技新闻

相关阅读:

[ 责任编辑:王怡然 ]

原稿件标题:

原稿件标题URL:

原稿件作者:

转载编辑:王怡然

原稿件来源:中国新闻网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