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郃中林:两岸司法互助效率待提高 操作性需加强

2014年06月19日 14:42: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今年是《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生效5周年,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郃中林19日在北京表示,两岸司法互助的效率有待提高,司法互助协议操作性需加强,在罪赃的移交、罪犯的移管等方面,不排除形成补充性质的协议和条款。

  在今天的“海峡两岸司法互助协议五周年”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提及,大陆和台湾属于不同的法律体系,请郃中林介绍一下两岸互助合作遇到的挑战。

  郃中林认为,在整体的效率上,两岸都有提升的空间。他指出,在现有的联络机制下,两岸各自都还有中转环节,台湾法院不能直接把请求转给大陆的地方法院,要经过台湾法务部门中转一次。

  郃中林续指,比如一件文书送达,邮件从台北飞到乌鲁木齐,乌鲁木齐要飞往喀什,需要很长的时间。他称,台湾方面能不能开通二级窗口,大陆能不能开通三级窗口,尤其对案件非常集中的地方,像厦门和金门非常近,船半个小时就可以到达,但是现在送达和请求要经过金门飞海峡,到台北,台北再到福州,福州再到厦门,绕一大圈。他期望两岸共同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郃中林说,第二个方面的挑战是具体的制度。他指,现在两岸各自协助对方送达,但是各自送达方式不一样,台湾有寄存送达,大陆没有,这些东西现在双方初步探讨已经有所共识,但是还没有彻底的明确。

  此外,近期台湾法院提出来采取远程视讯取证,类似架一个摄像机两边联线,台湾法官在那边,证人在这边。

  他说,这肯定是未来的发展方向,但是目前还是有法律、技术等问题,比如两边的法律制度是否允许采取这种方式跨境取证。至于技术问题,郃中林说,之前两岸检察机关曾经试图建立远程取证的方式,但是到现在为止没有实际真正运转起来,因为两岸之间的通信方式、通信的技术格式,特别是加密方式不一样。

  他透露,目前厦门和金门之间的司法机关都已经做了初步的研讨,从厦门和金门之间专门拉一条专线,让证人在厦门这边作证,金门法院把图像转入到台湾法院专网,目前还在探索,年租金大概是十几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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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吴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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