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当局领导人马英九29日在记者会上回应反“服贸协议”学生提出的诉求时明确表示,支持两岸协议监督机制的法制化,但对于已经签署并且送到“立法院”审议的协议,可以同时进行审查,并行不悖,以免再走委员会项目报告或召开公听会的回头路,这是当局的基本立场。
他说, 昨天“行政院”院长江宜桦已明确宣布,当局对这个议题采取开放的态度。他同时呼吁“立法院”朝野党团,希望尽可能在本会期结束前,完成两岸协议监督机制法制化。使未来尚未签订或签订后尚未送到“立法院”的两岸协议,都可藉由这个监督机制受到更周延的监督。
马英九说,事实上,“立法院”国民党党团在今年2月19日已提出四阶段的监督沟通机制,“行政院”也愿意接受。这个机制,就是两岸协议在进入“立法院”前公众监督的标准作业程序,包括四个阶段:议题形成、业务沟通、协议签署前、协议签署后。目前陆委会已研拟具体的法制化措施,将在下周对外公布。
他说,目前“两岸服贸协议”已经回到争议前的原点,也就是进行“立法院”的逐条讨论与表决,这是去年朝野协商的结论。当局的立场是在“立法院”自主原则下,尊重“立法”程序与进度。(记者 陈立宇 李志全)
[ 责任编辑:张玲 ]
原稿件标题URL:
原稿件作者:
转载编辑:张玲
原稿件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