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公安部边防管理局14日召开的“公安边防对台警务合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公安边防部门近年来不断加强与台湾海巡部门的警务合作,双方在信息共享、打击犯罪、海难救助等多个方面开展了务实合作,有力维护了台海治安稳定。
据公安部边防管理局负责人介绍,自2009年4月26日《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签署以来,在公安部统筹安排下,公安边防部门与台湾海巡部门建立业务联系窗口,加深了解,增进互信,先后建立了海上治安动态通报、合作打击海上违法犯罪、联合开展海上救助处突、常态化互访交流等多项警务合作机制,推动了双方警务交流合作顺利开展。
四年间,双方共会晤交流21批108人次,通报协查治安信息140条,合作破获偷渡、毒品、走私等重特大案件17起,抓获各类涉案人员126名,缴获毒品1790千克、制毒原料850千克、走私香烟1055箱。针对台湾海峡海难事故、海上纠纷等事件频发的情况,公安边防部门与台湾海巡部门建立海上应急处突机制,第一时间通报情况,第一时间出警处置,双方密切协作,开展海难救助24起19船139人,有力地打击了跨境犯罪,保障了两岸同胞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台海治安稳定,赢得两岸民众的高度赞誉。
据福建公安边防总队负责人介绍,1990年两岸签署旨在解决非法人员双向遣返问题的《金门协议》,作为具体执行单位,福建公安边防总队开始与台湾方面开展交流合作。2009年《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签署,福建公安边防总队与台湾海巡等部门的合作取得重大发展和突破,双方在情报共享、联合办案、证据交换、船管交流等多个方面开展务实合作,为两岸警务合作进行了有益的实践和探索。仅2013年,福建公安边防总队与台湾海巡部门共同协作破获了“2·26越南人转道偷渡台湾案”“6·17特大走私毒品案”“10·9特大走私毒品案”等6起重特大案件,抓获涉案人员33名,缴获各类毒品656千克、制毒原料20千克、走私香烟1055箱,查扣毒资130万元人民币、涉案车辆8部、涉案船舶3艘。
在谈到未来的两岸警务合作时,公安部边防管理局负责人表示,希望与台湾海巡部门在五个方面继续加强交流合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互访交流,扩大交流范围,推动向更高层次、更广领域拓展;二是建立“联合办案机制”,在办案过程中实时互动,协同经营,同步收网,强化整体打击效能;三是强化在案件证据调取、交换方面协作;四是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就合作典型案例以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对外宣传,震慑犯罪;五是开展船舶管理服务经验交流,相互学习借鉴对方工作经验,共同提高执法水平。(记者盖金东、王思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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