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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流浪律师”跨海来求职

2013年12月24日 08:10 来源:人民日报海外版 字号:       转发 打印

台湾年轻人的就业观念转变,西进大陆渐成热潮。(张国俊 摄)

  受少子化影响,岛内一些学校招不到学生,出现“流浪教师”,有教师资格可却找寻不到教师的岗位。近日,据律师公会全台联合会统计,全台有照但未执业的流浪律师,多达5800人,“流浪律师”也在逐年增加。

  “流浪律师”的出现,原因是僧多粥少案件难求。律师公会全台联合会统计,到上月为止,取得律师执照的有1.3万多人,仅7656人执业,不到六成。僧多,跟早年间律师录取人数的不断增加有关。当年为了打破律师以往寡头独占的现象,降低接案价码,让一般民众有需要都能请得起律师,高校不断提高律师高考录取人数。律师录取人数变多,但案件成长有限,市场大饼不够分,流浪律师一年比一年多。台南律师公会理事长李合法表示,台南市律师登录人数较5年前增加一倍,市场竞争相当激烈。

  除了因为接不到案子的难处,也有律师是自愿“流浪”的。台大法律系毕业的杨姓律师今年完成实习,执业两三个月,月薪4万(新台币,下同)。一名有律师资格的法官助理说,“我在这里朝九晚五,月薪5万元,何必出去执业?”加上刚出道自行执业难有案源,收入难以保障,“所以每年法院招考法助,都不乏律师来考。”岛内媒体报道称,不少法律专业又考上律师的大学毕业生,会优先考虑类似公务员这样有稳定收入的工作机会。

  另外,考上律师证后,依照规定,还必须参加一个月的律师研习所研习、5个月的事务所实习,才能取得执业资格。可是,同样是僧多粥少的原因,事务所案源减少,影响到提供实习意愿,新鲜人常找不到事务所实习。“实习律师啥都不会做,事务所还得付薪水。”一位资深律师表示,都会区的联合律师事务所,大都不接受新人实习。这也使得一部分愿意执业的律师却卡在实习的问题上,迈不出第一步,不得不“流浪”。为了帮助这部分人迈出第一步,律师公会全台联合会最近将讨论,日后接受新律师实习,事务所无需付费,甚至考虑讨论实习的新律师,每个月应付给事务所5000至1万元“学费”,解决准律师实习问题。

  这个法子到底效果如何也有不同声音。但无论如何,要从根本上减少“流浪律师”的数量,恐怕还要多方努力。近年来,两岸经贸关系、人员往来的日益推进,也衍生出越来越多的涉及两岸的法律问题。包括涉台婚姻、台资企业在大陆遇到的法律问题,都慢慢进入台湾律师的视野。越来越多的律师开始走出“流浪”,“登陆”求发展。另外,大陆也开放台湾同胞在大陆参加律师资格考试,也有了越来越多的台湾人参加考试,在大陆施展专业才华。

  目前,与台湾一水之隔的福建允许台湾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两地设立代表处,已经有7家台湾律师事务所正式进驻。台湾叶大慧律师事务所是第一个向大陆申请设立代表处的台湾律师事务所。在陈水扁海外秘账案中,叶大慧担任陈致中夫妇的辩护律师,叶大慧律师事务所在岛内广为人知。但很多人并不知道,叶大慧早在1995年就通过了大陆律师资格考试,成为最早通过该考试的3名台胞之一。其负责人在接受岛内媒体采访时表示,特别是ECFA签订后,两岸贸易量的快速增加,事前法律预防、事后法律解决,都急需熟悉两岸“法规”的律师介入。这对台湾法律从业者来说,无疑是迎来了又一个春天。看好两岸关系正面发展,大陆就业市场成为台湾求职者的乐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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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张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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