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参考消息》报道,继香港采取类似举动拓展人民币在离岸市场的使用渠道后,台湾也将准许大陆企业在岛内发行人民币债券,而大陆各家银行将成为首批发债机构。
美国《华尔街日报》网站11月27日报道称,在2013年早些时候,台湾首次允许企业——大陆企业除外——发行人民币债券。迄今为止,企业已通过岛内新兴的人民币债券市场发行6笔债券,募集资金近40亿元人民币,台湾金融管理监督委员会27日决定准许大陆企业面向机构投资者发行人民币债券,这将有助于深化台湾的债券市场。
报道指出,大陆大型资金出借机构包括交通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可能率先在台湾地区发行人民币计价债券。
法国兴业银行亚洲业务研究主管居伊·斯蒂尔说:“台湾人是亚洲地区最重要的信贷投资者之一,所以我认为台湾(离岸人民币)市场也将蓬勃发展,尽管与香港不同,这里更多的是吸引当地投资者。”
报道称,香港是第一个离岸人民币市场,目前规模仍属最大。作为促进人民币离岸使用政策的一部分,北京在过去一年内与台北、新加坡和伦敦达成了多项协议,涉及人民币结算、货币互换、投资产品以及中国股市与债市投资额度等诸多领域。
据报道,北京与台北在2013年1月底建立了人民币直接清算机制,台湾当地银行从2月份开始吸纳人民币存款。截至10月底,台湾当地人民币存款为1232.5亿元人民币,远不及香港约7300亿元人民币的规模。
台湾金管会说,台湾的机构投资者把大部分海外人民币资金用来购买在香港发行的人民币债券,即点心债券。新规定的出台很可能令部分资金回流岛内。
台湾金管会说,大陆的政策性银行、国有银行、商业银行及海外分支在获得台湾证券柜台买卖中心批准后可以发行人民币债券,后者为当地债券提供柜台交易机制。该机构说,台湾金融机构的驻华分支和在台湾上市的陆资企业的子公司也符合条件。
[ 责任编辑:张晓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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