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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台商投资大陆“减赋” 两岸租税协议或抢明年签署

2013年11月26日 11:18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1月26日消息 综合台湾媒体近期报道,针对关乎一百多万大陆台商租税权益的《两岸租税协议》,两岸目前已达成共识。依协议规定,台商出售大陆股权的课税权将由台湾方面取得;课税数据交换也不溯及既往。台媒就此指出,重复课税、移转订价问题消除后,将有利降低台商在大陆投资的税负。

  据悉,台当局“财政部长”张盛和昨天傍晚主动拜会“立法院长”王金平,寻求“立法院”支持两岸签署全面性互免所得税协议。

  张盛和表示,虽然此前围绕《两岸租税协议》的意见分歧已全部解开,但最终能否顺利签署,仍要视“立法院”态度而定。他表示,依据“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台湾居民在大陆的所得并非海外所得,必须与台湾所得合并申报。因此,《两岸租税协议》一旦生效,台商在大陆地区缴的税额便可拿来抵税。此外,除了避免重复课税条款外,两岸间还可针对特定人、特定时间的租税信息,进行租税交换。

  张盛和透露,《两岸租税协议》至今未能顺利签署,主要是因有些台商早前担心,协议签署后,在大陆销售与股利所得将面临追税。不过,两岸双方现已同意追税“不溯及既往”,同时请台湾工业总会、商业总会向大陆台商倡导租税协议,使台商疑虑得以化解。

  另据指出,目前,台商、台干与眷属在陆人数达一、二百万人,未来双方签订协议后,台当局“财政部”将可全面取得其在大陆租税信息。对此,张盛和特别强调,“财政部”未来一定是具体个案,才会要求对岸提供信息。且信息仅用在税务使用,除非查到有逃漏税,否则不会向大陆方面要所有大陆存款、股票、房地产等财产资料。

  张盛和强调,《两岸租税协议》签订后,将使台湾当局、企业、人民将三方获利,除两岸重复课税问题获得解决外,对于台商通过第三地纸上公司移转计价的课税权分配问题,双方也达成共识。两项投资疑虑消除后,也可吸引外资来台投资。

  另据台媒报道,今年5月底,两岸双方围绕《两岸租税协议》的谈判突破僵局,就台商在大陆出售股票的课税权归属等原有分歧取得初步共识。如今谈判进展顺利,最快有望在明年登场的第十次两岸两会会谈中签署。(中国台湾网 王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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