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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台探索助残非营利组织企业化发展之道

2013年11月12日 15:26 来源:福建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当有智力障碍的服务生有些费力地介绍烘焙糕点,颜面毁损的加油工收起油枪比画出“OK”的手势,购买的水饺其实是由精神障碍者花费比常人更多功夫制作而成……这些与众不同的社会服务活动,弥散出浓浓的爱心力量;而那些可能在身心上有些残缺的人士,也感受到像普通人一样的融入感和尊严。

  这是近年来台湾相关非营利性社团组织(NPO)推动残障人士就业并融入社会的行动。8日,高雄身心障碍团体联合总会与福建省残联在福州举行研讨会,交流探讨各自扶残助残经验。其间,高雄身心障碍团体联合总会理事长黄国良表示,希望闽台联手,通过NPO社会企业化运作等方式,促进残障人士就业和助残公益事业的发展。

  发展社团:吸引更多新力量

  在高雄,有一所以“仙人掌”为标志的“花之语社区作业所”,该所通过组织精神障碍者开展包水饺、烘焙蛋糕、手工艺创作和资源回收等集体活动,训练作业者的工作技能与合作能力,从而增强其社会人际关系与自我价值感。

  “包水饺重复而专注的过程可以稳定情绪,也可以锻炼手部功能,是最适合精神障碍者的作业活动之一。”设立该社区作业所的高雄市康复之友协会人士介绍说,他们的水饺商业味少了、爱心更浓了,赢得不少当地民众赞誉,大大提升了精障作业者的自信心与成就感。

  “除了地方政府救助、企业捐赠之外,非营利性社团组织也应发挥自己的作用。”黄国良表示,台湾成立了许多类似“花之语社区作业所”这样的助残机构,协助残障人士重新融入社会。以高雄市为例,该地区现有残障人士13万人,共成立了65家不同类型的助残机构。其中,康复之友协会、注意力缺陷过动协会、自强创业协会等62家加入了高雄市身心障碍团体联合总会。

  “身心障碍者按照残障程度,可以分为轻度、中度、重度和极重度。重度和极重度者需要依靠政府扶持和外界救助,但轻度和中度的残障人士完全能够活出自己的一片天。”黄国良认为,非营利性社团的援助不是永久、无止境的,其最终目的在于激发这部分群体的潜能,促进他们自力更生,尽快融入社会。

  爱心消费:永续发展新模式

  据介绍,台湾相关部门的辅助和民间捐赠是NPO传统经济来源,但由于地方政府预算和民间资助有限,不少岛内助残社会团体开始自谋出路,以求永续经营和发展。

  高雄市自强创业协会招收复健人员和社工、志愿者一起,为有辅具需求的群体提供轮椅和助听器等产品的租赁、维修、回收等服务,协助残障人士克服生理障碍,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协会运作经费除了地方政府预算和民间捐助外,还有部分来自于辅具经营收入。”自强创业协会理事长詹伟杰说,高雄市政府社会局以劳务采购方式发包,他们则承接地方政府项目,并按相关规定收费,所得只用于维持协会正常运作。

  “一般大众所认知的非营利组织只讲公益、不谈效益,近年来部分NPO开始尝试社会企业化运作模式,即同时保持社会性和经济性的目标。”黄国良表示,这类组织虽然从事经营活动,且运作经费半数来自营业收入,但它却以社会任务为导向,重视社会价值多过利润追求,兼顾了社会效果和经济效益。

  黄国良坦言,当前高雄只有小部分身心障碍团体采用了这种模式,不过地方政府预算不足、社会捐助有限等现实因素,必将使NPO社会企业化成为一种发展潮流。

  闽台合作:拓展助残新方式

  “福建鼓励民间组织、企业和个人参与残疾人公共服务事业,但我省残疾人救助工作还是主要依靠政府扶持。”省残联理事长柯少愚表示,虽然我省拥有助残基金会、各类协会、民办非企业、福利企业等民间力量,但总体数量和规模都不大,部分机构还缺乏规范化、标准化,因此社会助残力量相对薄弱。

  随着《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的推动落实,柯少愚希望能进一步加强与台湾各类残障组织、台商企业的联系,携手推动闽台残障人士民间机构的交流与合作。

  对此,黄国良认为,闽台双方可以发挥各自优势,合作开发身心障碍社会企业,甚至构建闽台身心障碍文化创意园区,推动两岸残障人士自主创业。

  “许多身心障碍者在文化创意、手工艺等方面具有潜质,福建与台湾可以依托观光景区创办文化创意园区,吸引身心障碍者入驻,发扬地方特色民俗文化。”黄国良建议,园区可采用NPO社会企业化运作模式,初期由政府提供场地及租金辅助,中长期后鼓励残障人士缴纳所得税,如正常人士一般创业自立。(本报记者 吴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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