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日从教育部获悉,自今年9月起,国家将在内地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民办高校)、科研院所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港澳台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以更好地保障他们的权益。
据了解,港澳台大学生可按照属地原则,自愿参加高等教育机构所在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与所在高等教育机构内地大学生同等标准缴费,并享受同等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各级财政对港澳台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与所在高等教育机构内地大学生相同的标准给予补助。港澳台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所需政府补助资金以及日常医疗所需资金,与所在高等教育机构内地大学生所需资金一并从现有渠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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