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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教育交流“厚积”欲“薄发”

2013年10月28日 08:54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两岸教育交流在学历采认、互招学生、学术交流等领域均取得初步成果,但也遭遇许多瓶颈。因此,商签教育交流合作协议、促进两岸教育发展成为很多人共同的愿望。”台湾佛光大学校长杨朝祥的一番话,道出了参加第九届两岸经贸文化论坛的文教界代表们的心声。

  经过长久而扎实的积淀与准备,商签制度化协议已然成为两岸教育携手前行的必然选项。“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是中国人读书治学的至臻境界,而今更是两岸有识之士所期许的教育交流合作的美好前景。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俞正声在本届论坛开幕式上讲话时,谈到两岸双方“尽快商签教育交流合作协议”。这一提法得到众多与会代表的赞同。经过两天研讨,“提升两岸教育交流合作制度化水平,研究商签两岸教育交流合作协议”列入了本届论坛共同建议。

  北京大学副校长李岩松认为,商签协议有助于两岸文教界统筹规划、整合资源,从而形成合力,信息沟通也将更为准确畅达。

  “两岸教育交流合作协议可以先是一个框架性质的文本。有了这个框架,校际人员交流、科研合作、专业培训、远距教学、合作办学、相互招生等议题,均可逐一协商并予以规范。”杨朝祥说,由此两岸文教界将从单打独斗走向互补互利,从各争其利走向共创多赢。

  中国国民党国政研究基金会教文组政策委员郭添财举例说,虽然目前两岸高校合作意向书数量众多,但交流合作成效仍待进一步落实。“两岸审慎研商签署教育交流合作协议,可让双方高校在协议内容框架内,推动包括双联学制、跨境就学等相关重要议题,并获得两岸教育主管机关的核准。”

  中共中央台办特邀专家赵灵山将两岸教育交流合作协议形象地比喻成“一把伞”。有了这把“伞”,两岸在教育领域开展的各项交流合作就有了“主心骨”,也有了规划与指引。形成稳定而长效的机制,合作就会更加深入,师生权益也将得到更好的保障。

  共同建议还提出,推动两岸全面实现学历互认,扩大交换学生及高等教育专业师资交流,鼓励两岸搭建更多教育交流平台,以及开展形式多样的合作办学等。

  与会人士解读认为,这些颇具操作性的建议内容势将转化成确切可行的政策措施,也将为商签两岸教育交流合作协议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商签教育交流合作协议符合两岸共同利益。如果两岸有关部门愿合力推动,相信协议的签署指日可待。”台湾辅英科技大学教授苏嘉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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