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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检验检疫局已处理台湾大统食用油事件

2013年10月26日 08:26 来源:中新社 字号:       转发 打印

  厦门检验检疫局相关人士25日披露,台湾大统食用油事件发生后,该局第一时间通知进口商对媒体报道涉及产品实施下架、召回处理,并暂停“台湾大统长基食品公司”的食用植物油的进口。

  据统计,2013年厦门口岸共进口大统长基食品公司食用植物油3批,40363千克、9.2万美元,进口品种有大统金橄榄葡萄籽油、大统金调和特级胡麻油、大统金橄榄葵花油、大统金初榨橄榄油、大统胡麻油,全部以“其他贸易方式”进入厦门市大嶝对台小额贸易市场销售。涉及收货人两家分别是厦门皓益贸易有限公司、厦门市天润和商贸有限公司。

  目前,已下架、召回的相关问题食用植物油大统金初榨橄榄油共3396瓶、3396升,大统金橄榄葵花油1650瓶、3300升,大统金橄榄葡萄籽油1170瓶、2340升,大统胡麻油3660瓶、10980升,共计9876瓶、20016升(约19460千克)。

  对于已销售的问题食用油,厦门检验检疫局专门约谈进口商,要求采取进一步措施召回。目前,进口商均承诺,允许消费者到所购买油品的销售处或该公司销售点退货。

  据台湾媒体报道,此前台湾大统长基食品公司被曝九成油品是造假“黑心油”,其贩卖的100%特级橄榄油中,不仅掺混廉价葵花油及棉籽油,还添加了未经核准添加在食用油品的“铜叶绿素”;大统生产的花生油不含花生,胡麻油掺混色拉油制成等。(王振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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