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9月13日北京消息 国台办新闻发言人杨毅今天针对两岸医药卫生合作协议落实情况表示,两岸医药卫生合作协议是2010年12月签署的,这几年来,两岸有关方面在协议的框架下,通过高层互访、举办高层年度会议以及专业领域的工作分组会议等形式进行了有效的合作。同时,根据协议的规定,双方在紧急救治、信息通报等领域也进行了良好配合。
杨毅说,今年两岸卫生主管部门都分别进行了机构调整,但据我了解,双方工作组的日常联系和定期会晤仍在有序进行,协议落实并没有受到两岸双方主管部门机构调整的影响。双方准备在年内召开2013年度两岸高层会议以及各工作分组的会议,就进一步落实协议做出安排。
国台办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发言人杨毅在回答福建东南卫视记者提问时作上述表示。(中国台湾网 高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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