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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毅:《旅游法》对两岸旅游合作长期发展有积极意义

2013年09月13日 11:05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11月16日北京消息 国台办新闻发言人杨毅今天上午表示,两岸旅游主管部门和相关业者已经就《旅游法》将在今年10月1日起实施进行过沟通。双方一致认为,《旅游法》的实施对于两岸旅游合作的长期发展来讲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国台办今天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福建海峡导报记者提问: 大陆10月1日即将颁布《旅游法》,其中规定不得安排游客购物,台湾旅游业者认为这将是一枚“震撼弹”。正好前段时间台湾也发生了疑似有台湾导游殴打大陆领队的事件,请问发言人如何评价《旅游法》颁布以后,对于规范两岸旅游的作用。

  杨毅表示,两岸大陆居民赴台旅游自2008年启动以来,总的来看,发展情况不错,两岸民众也都很肯定。随着两岸旅游双向交流的规模持续扩大,进一步提升旅游品质已成为两岸民众和业界的共识。

  杨毅说,据我了解,两岸旅游主管部门和相关业者已经就《旅游法》将在今年10月1日起实施进行过沟通。双方一致认为,《旅游法》的实施对于两岸旅游合作的长期发展来讲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它有助于两岸的业者构建一个更好的经营环境,也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两岸双向旅游交流的品质。目前我了解到的业界的评价还是正面、积极的。(中国台湾网 王思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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