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峡两岸经济特(园)区合作与对接已成为两岸经贸合作的重要议题。日前台湾自由经济示范区的正式推动与上海自由贸易区的正式批准,将会进一步促进两岸特(园)区合作与对接的进程。
目前推进两岸经济特(园)区合作已具备了一定的条件:海峡两岸执政党有基本的政治互信、两岸关系呈现良好发展局面、两岸经济合作已迈入机制化与制度化的轨道,两岸经济发展与合作有现实需要,两岸对推进特(园)区对接与合作有一定愿望与共识等。但目前海峡两岸特(园)区合作仍面临不少困难与障碍。总体上呈现为“大陆积极、台湾消极”,“民间积极、官方消极”,“地方积极、上面消极”。
一是台当局对两岸特(园)区合作不够积极主动,政策保守,开放不足。大陆对两岸经济特(园)区合作有较强烈的动机与愿望,但台当局则从积极转为消极,政策保守。台湾最先提出两岸“特区对特区”的合作设想,但在复杂的政治环境下及主管部门人事的频繁变动,这一设想未能实现。目前台当局在自由经济示范区规划及已出台的相关政策上,并没有两岸“特区对特区”的合作规划,也没有采取更开放的大陆经贸政策,反而依然对“陆资”与外资区别对待,处处限制。尤其是受两岸服务贸易协议争议的影响,台湾当局有关部门对两岸特(园)区合作变得更为消极,甚至回避。
二是台湾内部有一股较强的反对向大陆经济开放的声音。台湾岛内政治社会生态复杂,对于两岸关系发展尤其是两岸经贸合作,岛内有一股反对经济自由化与向大陆市场开放的声音与势力,严重阻碍两岸特(园)区的对接与合作。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签署后,在台湾岛内引起巨大争议,对未来两岸经贸合作造成非常不利的影响。不仅后续的海峡两岸货物贸易协议可能难以如期签署,面临很大挑战,其他具特殊政策的两岸经贸合作也会受到影响。
三是台湾新型经济特区建设存在诸多不确定性。过去台湾加工出口区与科学工业园区等开发性经济特区发展颇为成功,取得了很好的经济效益与示范效果。但新型经济特区的建设,政策形成与决策过程,受经济与非经济因素影响大,导致目标不够明确,开放幅度不够大,发展内容不够广,而且存在着可变性与不确定性。就新经济特区的概念名称上,从早期的“台商经贸特区”到“经贸营运特区”,再到“自由经济示范区”,多有变化。而自由经济示范区的相关法律,尚未完成立法,第二阶段的发展规划尚不明朗,必然影响特区的建设与发展。(导报特约撰述人 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研究员 王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