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至6月,山东合同利用台资达8.3亿美元,实际使用台资5.6亿美元,鲁台间进出口额为84.5亿美元。鲁台交往持续升温。
山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7日披露,2013年上半年山东省新批台资项目48个,合同利用台资达8.3亿美元,同比增长53%;实际使用台资5.6亿美元,同比增长48%,在山东利用外资中,台资已成为仅次于韩资、港资的第三大外资来源。目前山东有248家台资企业开展了进出口业务,鲁台间进口额33.8亿美元,出口额50.7亿美元。
今年上半年,有27家在鲁台资企业增资,增资金额为1.73亿美元,在鲁台资项目平均单项投资规模达到1160万美元。
据统计数据,截至2013年6月底,山东省共批准台资项目8434个,合同台资额314.2亿美元,实际利用台资额207.3亿美元,累计来鲁台胞达270.5万人次,山东应邀赴台4.02万人次,赴台旅游30.19万人次。(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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