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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文化人士:两岸签署文化交流协议“到时候了”

2013年07月18日 08:18 来源:中新社 字号:       转发 打印

  近年来,两岸有关文化交流协议签署的议题一直备受舆论关注。近日,多位两岸文化人士表示,此举“到时候了”,是“大势所趋”、将“水到渠成”。

  中华文化联谊会副秘书长廖兵16日在河北承德参加“情系燕赵――两岸文化联谊行”座谈会时表示,希望两岸签署文化交流协议,推动两岸文化交流机制化发展。

  近日,多位参加“情系燕赵”活动的两岸文化界人士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亦表示支持两岸签署文化交流协议。

  上海交通大学国家文化产业创新与发展研究基地副主任胡惠林认为,两岸签署文化交流协议是“大势所趋”,是两岸文化交流确立制度化交流机制的必经程序,有助于两岸文化交流的发展、繁荣。

  胡惠林亦认为,未来两岸在文化创意产业领域合作空间广阔,两岸可联手打造共同文化市场。而两岸在文创领域合作即需签署两岸文化框架性协议予以支持。

  中华两岸经贸投资文化教育协会理事长、台“陆委会”前主委张京育表示,为了便利两岸文化交流,既要排除障碍,也需有制度保障,签署两岸文化交流协议,或在总的框架下,签署各式各样的专门协议,“到时候了”。他认为,甚至在必要之时可成立两岸文化合作委员会,对两岸文化深入交流做中长期规划。

  台湾新竹县文化局局长蔡荣光认为未来两岸文化交流在多了解、多包容的基础上,签署文化交流协议将“水到渠成”。

  本月9日至16日,百余名两岸文化界人士参与“情系燕赵”活动,参访了河北多处文物古迹及非物质文化遗产,并对深化两岸文化交流等议题展开研讨。(石龙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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