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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两岸事务部门称两会互设办事机构法案和协商并行

2013年04月19日 09:21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4月19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针对两岸两会(海协会、海基会)互设办事机构,台当局“陆委会”昨天(18日)表示,相关法案审议需要时间,目前当局认为“法案、协商并行”比较妥适合宜。

  台当局“陆委会”主任秘书兼发言人吴美红在例行记者会上说,两岸两会已在4月中旬就互设办事机构议题进行第一次正式业务沟通,就日后互设机构的办证、人道探视等部分交换意见。

  吴美红在回复询问时表示,海基会驻大陆办事机构第一阶段规划设置3个点,但考虑到两岸量体上的悬殊,及民众在大陆的人数众多因素,针对互设机构数量会进一步商谈,不会有设置同等数量的问题。

  她说,日前“陆委会”依照“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将海协会赴台设置办事机构专法草案送至“立法院”,由于考虑到法案审议需要时间,当局认为“法案、协商并行”比较妥适合宜。(中国台湾网 焦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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