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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行政管理机构通过海协会在台设办事机构相关草案

2013年04月12日 08:11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台湾行政管理机构11日通过“大陆地区处理两岸人民往来事务机构在台湾地区设立分支机构条例草案”,将在送请台湾地区立法机构审议通过后,赋予海峡两岸关系协会来台设立办事机构政策基础。

  草案要点包括:大陆地区处理两岸人民往来事务机构可以在台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的办公馆舍不可侵犯,财产免于搜索、扣押、征收;台方将为分支机构中的大陆籍人员提供保障及便利措施。

  台湾行政管理机构负责人江宜桦表示,海基、海协两会互设办事机构是两岸关系和平稳定的重要指标。未来两会互设办事机构,将有助于两岸关系的发展,希望草案能得到立法机构的支持。

  台湾当局两岸事务主管部门负责人王郁琦当天下午透露,海基会在大陆设立办事机构的相关配套措施正在整理中,会很快处理。他近日在接受台湾媒体专访时还表示,两岸双方对两会互设办事机构已有高度共识,明年底以前实现“应该是乐观的”。(记者陈斌华 王亚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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