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4月10日消息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湾“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将审查台当局“行政院”版“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十七条修正草案”,拟将陆配取得身份证明的年限由现行6年缩减为4年。对此,国民党“立院”党团书记长赖士葆表示,让陆配能与外配享有一致的标准是对人权的基本保障,党团将全力支持。
台“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将在明日审查台“行政院”版“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十七条修正草案”,包含“中华两岸婚姻协调促进会”、高雄市新移民社区发展协会、新住民党等陆配团体9日前往台“立法院”陈情,除了争取修法让身份证明“6改4”外,促进会也希望能进一步删除设籍满10年才能考公职之规定,直接承认陆配在大陆的学历。
相关团体也希望能取消陆配在取得身份证明前只能继承200百万元新台币遗产的限制,能接大陆父母、前婚生子女来台定居,不须放弃大陆户籍,不用因没同居事实而遭强制离境等权益。(中国台湾网 周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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