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检方26日侦结胡姓台商在大陆断掌案,认定他自伤自残再向保险公司诈保未得逞,依诈欺未遂罪起诉胡氏。
该案于前年发生,曾轰动一时。2011年,台商胡其扬在“立委”陪同下于台北举行记者会,声称自己11月初在大陆福建莆田遇劫,左手掌遭劫匪斩断,随身财物被抢夺一空,并指责福建警方“罔顾人权”,扣押胡被斩断的手掌当物证。
福建公安厅随后举行记者会,认定胡其扬是“自残自伤”,并指出在事发现场采集到的胡其扬血迹中验出麻醉药成分,且在附近池塘捞获沾有胡氏血迹的斩骨刀,向卖刀店家查证时,店家证实刀是胡所买。就此,海协会也向台湾海基会及时作了通报。
台湾“刑事警察局”透过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管道,从福建警方取得相关证物,并查出胡氏案发前曾在台向富邦及国泰人寿投保约新台币3000万元(新台币,下同),案发后已向富邦人寿提出理赔申请。富邦人寿主动报案,台“刑事局”搜证后,报请台北士林地检署指挥侦办。
检警当时传唤胡其扬,胡否认自己将手砍断,对于细节辩称“忘记当时情形、不清楚”,经检方复讯后,谕令他70万元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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