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大陆公安机关3月5日在广州将台湾重大通缉犯吴信中(右,白色衣服)、黄荣(左二)移交给台湾警方。 (法制日报 梁永强摄)
3月5日,广州。
根据《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大陆公安机关将台湾通缉要犯吴信中、黄荣移交给台湾警方。
据了解,2007年5月23日,台湾新北市人吴信中雇佣他人在新北市新店服务处枪杀了前台北县议员吴善九。由于吴信中在台湾涉嫌多起严重犯罪,特别是枪杀议员在岛内引起震惊,台湾警方将其列为通缉要犯,专门向大陆公安机关发出协查函,请求协助缉捕并遣返该犯。此外,台湾高雄市人黄荣因涉嫌妨害公务罪于2011年8月被高雄地方法院检察署通缉。2009年9月,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以涉嫌杀人罪通缉吴信中。
2013年1月,台湾警方向大陆公安机关提出缉捕遣返请求。在公安部统一部署指挥下,上海、广东、广西三地公安机关联合行动,先后在广西玉林和广东汕尾抓获台湾通缉要犯吴、黄二人。
这是两岸警方加强执法合作共同打击犯罪的又一成功范例。
[ 责任编辑:张晓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