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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将借台湾经验建农民创业园

2013年02月15日 16:30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从2013年起,福建省将选择若干个县(市、区)创建一批省级农民创业园和示范基地,福建农民创业园将借鉴台湾农业经验,探索规模化、集约化和精细化的生产经营之路。

  福建省去年年底公布了安溪等第一批9个省级农民创业园和10个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名单,2013年正式启动相关项目建设。

  福建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当前,福建农业发展正由传统方式向现代化方式转变,特别是近几年台湾农民创业园经过积极探索与实践,创出许多先进的生产模式和经营理念,促进当地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同时,也为该省发展现代农业发挥重要的示范作用。

  据了解,福建省级财政将每年安排每个创业园专项资金500万元、每个省级农民创业示范基地专项资金200万元。对投资500万元以上新项目10年内的所得税实行减免税政策,加工及配套服务项目用地优先保障并按70%的底价执行,对从事种植和养殖生产用电按“农电价”下浮30%收费,对品牌宣传、融资担保给予相应补偿,对农田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科技创新项目给予优先扶持等。

  此外,福建省农业厅还整合集中40%以上农业生产性专项资金,向创业园和示范基地倾斜扶持。

  福建人均耕地只有0.6亩,是全国人均耕地最少的省份之一。福建又是全国最大的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拥有漳浦等6个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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