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月28日消息 2012年,山东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认识为台资企业服务工作的意义,以创新思路为引领,不断推新举措,从省政府出台新政、省台办搭建平台、省职能部门联动合作,到各市全面推进,进一步加大了服务台资企业的力度,服务台企工作展现前所未有的新气象,唱响新乐章。
一、山东省长姜大明宣布支持台资企业发展七项新举措,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台资企业发展 扩大鲁台经贸合作的意见》
山东省省长姜大明在鲁台合作发展论坛上宣布支持台资企业发展七项新举措。(图片来源:山东省台办)
2012年9月1日,在第十八届鲁台经贸洽谈会主题活动——鲁台合作发展论坛上,中共山东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在致辞中发布了山东省为支持台商在鲁投资、促进鲁台经贸深化交流合作的七项新举措。根据这些举措,9月28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支持台资企业发展 促进鲁台经贸合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支持台商投资向更宽领域拓展、支持台资金融机构发展和台资企业融资、支持台资企业转型升级和自主创新、支持台商聚集开发或参与建设产业园区、支持开展对台贸易和台企贸易活动、支持山东企业赴台投资和交流合作、优化台商投资经营和生活环境等七个方面具体提出了22条政策措施。
《意见》在广大台商中引起强烈反响。为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山东省又对《意见》落实事项分解并提出分工方案,逐条细化到各省直部门。
二、举办“齐鲁台商行”活动,搭建银行与企业合作新平台
在“齐鲁台商枣庄行”活动中,银企双方面对面交流洽谈。(图片来源:山东省台办)
山东省台办高度重视为台资企业服务工作,推出专门为台资企业服务的工作平台——齐鲁台商行。针对困扰台资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利用平台活动直面应对、帮扶解决。
2012年6月,山东省台办会同枣庄市政府和省有关金融单位在台儿庄海峡两岸交流基地,首次举办了以为台资企业解决融资难为主题的“齐鲁台商枣庄行”活动。活动中,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山东省分行和华夏银行济南分行、中信保山东公司等单位,向各省台协会负责人和重点台资企业代表介绍了各自银行的贷款政策和专门推出的针对台资企业的服务措施和项目。到会台商与银行专家进行交流联谊,共同探讨解决方案,收到良好效果。仅就部分银行统计,在2012年,5家银行向77家台资企业贷款32.4亿人民币。
[ 责任编辑:张晓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