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月16日北京消息 国台办新闻发言人杨毅16日表示,去年两岸经济交流合作继续扩大和深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实施和后续商谈取得新进展。两岸签署了投保协议和海关合作协议。服务贸易协议的商谈已进入收尾阶段。货物贸易协议和争端解决协议商谈取得积极进展。ECFA早收计划落实良好。根据大陆海关的统计,去年1至11月,台湾企业享受关税优惠大约是30.86亿人民币,同比增长3.2倍。据台湾海关统计,去年1至11月,大陆企业享受关税优惠大约是5005万美元,同比增长1.4倍。
二是两岸金融合作取得新成果。两岸签署货币清算合作备忘录,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取得实质进展。年内新增3家台湾地区银行在大陆设立分行,6家台湾地区银行获准办理大陆台资企业人民币业务。2家大陆银行台北分行开业。大陆新批准9家台湾金融机构获得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的资格。新增3家大陆台资企业在A股上市。
三是两岸产业合作进一步制度化、机制化。两岸产业合作工作小组工作的机制更加完善、运作更加顺畅;两岸成功举办第二届两岸产业合作论坛和第九届电子信息产业技术标准论坛;两岸产业合作试点项目进展顺利,不断取得成果。
四是两岸“三通”不断有新进展。空中直航的总班次由每周558班增加到616班,两岸直航航点增加到64个。海上直航客、货运量去年都实现了增长。厦金海缆正式开通,福淡海缆将于近日建成开通。两岸贸易投资稳步增长,全年两岸贸易额为1689亿美元,同比上升4.3%;1至11月,大陆共批准台商投资项目1988个,实际使用台资金额25.6亿美元,同比上升31.2%。大陆9个省市开放台湾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全年经大陆主管部门核准的大陆企业赴台投资项目31个,投资金额6.94亿美元,同比增长超过10倍。
五是搭建两岸企业家交流的高端平台。成功举办海峡两岸企业家紫金山峰会和首届海峡两岸文创产业合作论坛,两岸各类经贸交流蓬勃开展。
六是两岸农业合作取得新成效。大陆开放进口台湾大米,台湾农产品在大陆销售也继续扩大。
杨毅表示,2013年,我们将继续推动深化两岸经济合作,厚植两岸互利双赢的共同利益,不断夯实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经济基础。
国台办今天举行新闻发布会,《经济日报》记者提问:请发言人回顾一下2012年两岸经济交流合作的总体情况和特点。杨毅针对上述问题做如上表示。(中国台湾网 周剑)
[ 责任编辑:周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