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1月10日武汉消息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台资企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省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涉台园区建设奖励扶持资金,支持全省涉台园区的建设和发展。报经省政府同意后,省财政厅日前已将1000万元奖励扶持资金全部拨付到相关市州、县(市)财政局。在新年来临之前,为省涉台园区和台资企业送去一份厚礼。
据悉,为认真落实此意见,把省委、省政府的优惠政策快速转化为实质利好,进一步推进湖北省涉台园区建设,省台办与省财政厅于2012年9月17日联合发文,就资金的使用原则和范围、申报与拨付、监督与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规定和要求。与此同时省台办制订了涉台园区建设奖励扶持资金分配使用实施细则。按照相关程序,省台办对各市、州台办和财政部门联合申报的资料进行认真筛选、严格审查,并组织专家评审,形成了全省涉台园区奖励扶持资金分配方案。(中国台湾网湖北省台办通讯员翁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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