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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商总:争创中国驰名商标有利台商在大陆发展

2013年01月04日 08:01 来源:中新社 字号:       转发 打印

  台湾商业总会3日在台北举行记者会时指出,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有助于维护台商在大陆经营的合法权益,亦有利台商行销大陆市场。

  根据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发布的公告,2012年下半年共认定699件驰名商标。台湾工总指出,其中仅有4件为台湾厂商品牌商标。其中,亿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亿光”“EVERLIGHT”商标在LED商品类获得驰名商标认证,是两岸首件LED类驰名商标。

  此外,海昌隐形眼镜有限公司以“海昌HAICHANG”商标在隐形眼镜商品类获得驰名商标认证。海昌是台湾金可集团1996年在大陆投资成立的子公司,经过多年经营,成为大陆大学生最喜爱的隐形眼镜品牌,并于去年返销台湾市场。此前,该集团的“宝岛眼镜”已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证。

  台湾商总理事长张平沼指出,中国驰名商标在大陆除了是对品质的肯定,也是显示经济实力与荣誉的指标,产品获得该项认证后,厂商品牌不但获得法律保护,还会受到更多消费者青睐,对于企业产品行销将有很大助益。

  他以台湾两大自行车厂商捷安特和美利达为例称,先获得驰名商标认证的捷安特在大陆更受消费者欢迎。而美利达在获得认证之后,经济效益大幅提升,在10个月之内,专卖店比例大幅上升至七成,远远超过经销店。

  张平沼指出,在全球经济不景气环境下,大陆成为最耀眼的经济体,全世界都在抢进这个巨大的消费市场,台湾更要努力。过去到大陆的台商以制造业为主,而随着大陆经济转型,服务业、金融业成为许多地方招商引资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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