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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五地在厦门签订物业合作协议

2012年11月12日 08:33 来源:福建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为促进闽粤港澳台物业管理行业共同发展,8日,闽粤港澳台物业管理行业交流合作框架协议在厦门签署。这是两岸五地首次以制度化的形式进行交流。

  根据协议内容,福建、广东、香港、澳门、台湾五地将围绕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物业管理现状和发展趋势、物业管理行业面临的现实问题、物业服务行业的发展战略、物业管理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展开一系列交流与合作。

  例如,共同推动各方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互访,促进各方物业服务企业业务交流与合作;共同推动行业重点领域合作交流,包括物业管理咨询服务、专业技术培训课题研究等,促进各自优势互补;每年在一个区域轮值举办一次“两岸五地物业管理论坛”等。

  业内人士表示,框架协议签署后,包括厦门在内的福建各城市都将更多地从粤港澳台等地学习到不一样的物业服务理念和模式。另一方面,随着交流的便捷,未来也将有更多粤港澳台地区的物业管理企业直接进驻福建,给福建居民提供更多的物业服务选择。

  厦门市物业管理协会秘书长林昆明表示,目前厦门共有285家物业企业,其中拥有一级物业企业资格的有17家;厦门共有4万人从事物业行业,其中取得岗位职业证书的有5000多人,取得物业管理师的有350人。可以说,厦门物业在大陆物业行业中处于中上水平。签署框架协议,对厦门物业行业来说是千载难逢的机遇,两岸五地的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也将更加便捷,业绩互认、资质互认等利好措施都将有望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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