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两岸  >   正文

专家:两岸应建立光伏产业合作平台共同应对欧盟双反调查

2012年11月11日 08:35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欧洲当地时间11月8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自中国进口的光伏电池产品发起反补贴调查。专家建议,两岸光伏产业合作紧密,唇齿相依,应加强在市场开发,产业组织,标准体系,投资融资等方面的沟通和协作,建立产业合作平台共同应对欧美国家的贸易保护。

  两岸光伏企业的生产能力占全球的70%以上,产量占全球60%以上。业内人士指出,因为两岸光伏制造产业是相通的,所以欧盟“双反”对大陆的光伏产业造成损害的同时,台企也必然会受到牵连。

  全球光伏认证组织执行委员会委员秦海岩认为,两岸应联合制定标准光伏电池制作和标定技术,掌握国际市场话语权。同时,建立两岸合作新能源实证基地,以两岸合作金太阳示范项目为基础,联合邀请两岸从业者共同参与。

  然而,一些台商反映,两岸交流已经20多年,但仍然缺乏产业合作平台。台湾海峡科技有限公司在海南投资建了航天智能微网光伏发电项目。总经理骆建国说,“很多台湾的企业对大陆的市场运作不太清楚,希望透过我们公司跟大陆建立联系。”

  自2004年起,台湾新能光电公司策略长陈永昌关注两岸光伏行业的发展,了解相关企业的运作模式。陈永昌说:“我觉得合作的诚意跟合作的方式问题不大,但两岸相互投资、资金的调度、市场的开放受到限制。”

  秦海岩认为,两岸光伏产业合作的空间广阔,大陆拥有巨大的能源需求、每年快速递增的电力装机容量、丰富的可再生能源资源、银行储蓄、社会资本等优势。台湾有发达的设计、制造、方案提供能力,优秀的专业人力资源及营销渠道,而且积累了参与大陆经济发展的充沛经验。

  “在光伏领域,两岸应该携手合作,通过企业建立合作平台,共同应对欧盟双反调查。”骆建国认为,两岸光伏合作应具备新思维,不同于传统,仅仅是场频与销售导向的旧思维。而是应当在光伏产品、投资顾问、政府扶持政策、金融与保险等积极合作,为当前黯淡的市场带来一线曙光。

新闻中心 两岸 社会 国际 台湾频道

相关阅读:

[ 责任编辑:芮益芳 ]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