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台湾成大医院去年为病患进行心脏移植手术时,误将感染HIV的艾滋器官移植到患者体内,台南市依法处罚成大医院5万元(新台币),医院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前日败诉定案。
去年8月,新竹邱姓艾滋感染者过世,家属同意捐出器官,因台大医院医检师与协调师筛检沟通出错,将艾滋器官分别捐给台大四名病患及成大医院一病患,酿成重大医疗事件。
成大医院主张其不应受罚,认为本案已由劝募医院完成检验,只是传递结果时发生错误,制度上没有要求受赠医院重复检验确认。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审理指出,成大移植团队主治医师术前虽曾翻阅病历,但只以电话向协调师询问捐赠者的HIV检验结果,并未要求以计算机或传真检视原始检验书面报告,做再次确认。法官认为,只要有一个把关者发挥功能,就不会发生本次误植感染HIV器官事件。成大医院有过失。
1名37岁男子23日在新竹坠楼,送医院急救时情况已不乐观;家属在不知该男子为艾滋感染者情况下,向台大医院表达器官捐赠意愿。
台大医院发言人谭庆鼎说,院内人员仅用电话沟通捐赠者艾滋病毒检验结果,将“reactive(阳性)”错误认知为“non-reactive(非阳性)”,并且未按标准程序检视书面报告,以致误将艾滋感染者器官移植给病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