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交接现场,两岸警方在验明犯罪嫌疑人身份。 本报记者 赵阳摄
公安部港澳台办公室主任王钢1日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自2009年《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签署以来,大陆公安机关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密切配合,推动缉捕遣返台湾通缉犯工作,目前已缉捕遣返台湾通缉犯超过200人。其中包括被列为台湾重大通缉犯的陈勇志、许武祥、白鸿森、郭廷才、王志雄等人。
据介绍,2009年4月,大陆海协会和台湾海基会签署《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为两岸执法部门共同打击犯罪提供了制度保障。此后,两岸警务合作领域大大拓展,内涵不断丰富。高层工作会晤机制逐渐实现制度化,建立了多层次联系机制,逐步建立了侦办重特大案件的合作机制,形成了缉捕遣返台湾通缉犯工作机制。
2010年以来,大陆公安机关与台湾警方等部门合作,侦破了一系列电信诈骗案件,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近4000人。同时,两岸警方在办理打击毒品案、绑架、走私、偷渡等案件中相互配合,取得了显著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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