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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胞赴吉林长春实现“落地签”

2012年11月01日 13:39 来源:中新社 字号:       转发 打印

  吉林省公安厅11月1日举办新闻发布会介绍说,从2012年11月6日开始,事先未办妥入境证件或签注的台湾居民来长春,将可以办理“落地签”。

  据吉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副局长杨伟志介绍,2012年6月中旬,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通知在长春开展台湾居民口岸签注点筹备工作。经过吉林省和长春市出入境管理部门4个多月的努力,场地建设、硬件设施、配套设备、系统调试、规章制度、业务学习、技术操作等各个方面如期完成,并顺利通过公安部的考核验收。

  杨伟志说,这是吉林省首个台胞“落地签注点”,设立在长春机场,长春也由此成为大陆第32家开通此类业务的城市。

  长春机场口岸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为事先未办妥入境证件或签注直抵口岸的台湾居民办理台胞证签注。其中,为持5年有效台胞证的台湾居民签发3个月一次入出境有效来往大陆签注,为未持有效台胞证的台湾居民签发一次有效台胞证和3个月一次入出境有效来往大陆签注。

  近年来随着两岸交流的密切,往来吉林省的台湾居民日渐增多。今年前10个月,吉林省共接待旅游、开展商贸活动、探亲的台湾居民1.2万人次。

  长春台商投资企业协会会长周荣昌表示,长春开通口岸台胞证签注业务,拉近了吉林省与台湾的距离,将给台湾居民来吉林省投资、旅游带来极大便利,一定会进一步密切两地的互动交流。(记者 崔颜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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