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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发布四项对台海运惠民政策措施

2012年10月19日 08:03 来源:中新社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交通运输部18日对外披露,在海运领域出台四项对台惠民政策措施,将更好地服务两岸经贸大发展、大合作的格局,帮扶两岸直航企业渡过难关,进一步增进两岸民众的福祉。

  惠民政策内容包括:

  一是增加两个直航港口,提升运输服务能力。增加烟台港蓬莱港区、深圳港大铲湾港区为两岸直航港口(港区)。至此,大陆共有72个直航港口,两岸共有85个直航港口。

  二是深化两岸搜救合作,共同建设平安海峡。建立了两岸海上搜救联系机制,现阶段大陆指定中国海上搜救中心为两岸搜救联系窗口,台湾指定中华搜救协会为两岸搜救联系窗口。这有利于双方建立快速反应机制,统筹协调两岸搜救资源,有力保障两岸海上航行和人身、财产、环境安全,共同维护海洋权益。

  三是强化“打非治违”,巩固直航成果。在前期调查和处罚10多家违规经营两岸企业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未经批准擅自从事两岸运输、为不具备两岸运输资质的船舶提供船舶代理或港口装卸服务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特别要对外国企业、经营组织和自然人非法从事两岸运输行为进行严肃查处,确保两岸海上直航成果由两岸直航企业和货主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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