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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通过修法将大陆来台就学学生纳入健保

2012年10月12日 08:01 来源:中新社 字号:       转发 打印

  台湾“行政院”院会11日通过两岸人民关系条例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将来台就学的大陆学生纳入健保范围。草案随后将送“立法院”审议。

  台湾“行政院”院长陈冲表示,条例的修正将来台就学的大陆学生比照外生及侨生,纳入全民健康保险的范围,为陆生创造友善的生活及学习环境,有助两岸青年交流往来。

  为早日完成“立法”,陈冲并请相关“部会”积极争取“立委”支持,并请相关“部会”及早准备后续配套法规和行政作业,以利施行。

  “陆委会”主任秘书张树棣在“院会”后的记者会上表示,依台全民健康保险法规定,外来人口参加全民健保,以在台湾地区领有居留证明文件为要件。而目前大陆地区学生是以“停留”身分在台就学,未符合全民健保法的投保资格,为使就学的陆生,比照在台居留的侨、外生得加入全民健保,因此提出修正草案。

  “行政院”院会当天通过的修正草案,将陆生来台就学期间的身分,由“停留”改为“居留”,并增列“撤销或废止许可事由”,只要陆生来台就学事由与时间终止,就可撤销居留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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