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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党提案修订陆配取得台湾身份证明年限为4年

2012年08月29日 13:57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8月29日消息 据台湾“中央广播电台”报道,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主任王毅为在台的大陆配偶争取权益,呼吁台湾尽快取消对陆配的限制。国民党“立法院”党团则已提修订案,比照其他外配的规定,将年限由6年降为4年,维持制度的一致与公平性。至于亲民党“立法院”党团,也支持修订放宽。

  现行台湾“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规定,大陆籍配偶取得台湾身份证明的年限为6年,而外国配偶取得身份证明文件的年限为4年,在台陆配曾呼吁台当局将年限缩短为4年,国台办主任王毅日前也表示婚姻不是政治,希望台湾重视在台陆配的合理诉求,取消人为限制和歧视。

  国民党“立法院”党团书记长吴育升则表示,国民党已提修订案,将陆配取得台湾身份证明的年限由6年改为4年,维持制度的一致与公平性。他认为当初民进党执政时,将年限订为8年,也没有订定相关规定。他说:“如果民进党要求陆配要放弃大陆身份证才能取得台湾身份证明的话,那基本上就整个制度的发展来讲,会衍生新的政治、意识型态的对立出来,所以我觉得这个部分没有必要。”

  亲民党“立法院”党团总召李桐豪也支持修订,让陆配与一般外配享有相同待遇。(中国台湾网 杜美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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