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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居民赴台个人游启动 “探路团”启程赴台

2012年08月29日 11:30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8月29日济南消息 8月28日晚7点,“济南市居民赴台个人游启动仪式”在济南遥墙国际机场举行。由部分新闻媒体、旅行社和济南市民代表组成的赴台个人游“探路团”启程赴台。

  经海峡两岸旅游交流协会与台湾海峡两岸观光旅游协会协商并达成共识,8月28日正式启动实施第二批大陆居民赴台个人游开放城市——济南、西安、福州、深圳4个城市。据了解,济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已于28日开始正式受理赴台个人游业务。与以往团队游最大的不同是,市民在办理赴台个人游手续时,不需再凭旅行社开具的发票,而直接持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办理即可。

  启动仪式后,嘉华国旅组织的由部分新闻媒体、旅行社和济南市民代表组成的“探路团”搭乘当晚长荣航班赴台,为个人游探路。本次“探路团”不同于常规的团队旅游,行程中添加了台北市的林语堂故居、新北市的平溪放天灯、台中市的武陵农场等适合个人游的旅游项目。旅游企业将根据团员反馈的信息,为济南市民推荐个性化的个人游方案。

  28日上午,济南市民甄女士来到济南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大陆居民赴台自由行手续,她成为济南市启动大陆居民赴台湾自由行以来,首位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个人旅游签注的济南市民。

  济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局长李军介绍,济南市民申请赴台个人旅游证件所需材料,包括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两寸证件照,并填写《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为5年,个人旅游签注有效期为6个月,持证人在台湾停留时间自入境台湾次日起不得超过15天,对非法滞留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法律给予处罚,在6个月到3年之内不允许再次出境。(中国台湾网、济南市台办联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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