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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森斌:希望两岸共同成立公平公信的专职调解机构

2012年06月20日 16:10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台湾调解委员会联合总会监事主席林森斌在交流会上讲话。(中国台湾网 王思羽 摄)

  中国台湾网6月20日消息 海峡两岸乡镇基层调解员联谊交流会17日在厦门举行,两岸基层调解员以“交流两岸调解,共创和谐家园”为主题,就两岸调解组织架构、调解范围、调解方法和调解作用等议题进行深入研讨,相互交流基层调解的宝贵经验。交流会上,台湾调解委员会联合总会监事主席林森斌就如何健全调解委员会功能、两岸调解员交流等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林森斌说,调解是化解矛盾双方冲突的最佳方法,通过调解谋得共识,不但能够减轻法院诉讼的冗长程序,还能减少社会资源浪费。据林森斌介绍,台湾自1955年成立第一届乡镇市调解委员会以来,历经几十年的发展与改进,如今调解条例等各方面已日臻完善。

  林森斌指出,调解委员应有“善用智慧打破谈判僵局”的意识,要用心寻求解决方案,做到专司其职。他用美国前总统杰斐逊的一句话来概括调解委员的职责:“当蜡烛点燃另一根蜡烛时,它本身没有任何损失,但房间却更亮了。”据了解,去年台湾共有调解委员3976位,共受理调解申请143,682件,调解成立116,429件,成功率高达81.03%。

  在谈到两岸基层调解员的交流时,林森斌表示,随着两岸各阶层交流的日渐深化,两岸共同成立一个公平、公信的专职调解机构也成了两岸民众的共同需求,通过这一平台来解决台商及两岸民众间的调解工作,让纠纷在最和谐的气氛下完成和解,也必将能够推动两岸关系的进一步发展。(中国台湾网记者 赵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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