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台“监察院”曾提出“陆配在台遭受十大歧视报告”,称与外籍配偶相比,差别明显,但至今都没解决。
国民党“立委”吴育仁声援陆配说,她们在台湾也应与外籍配偶一样,享有相同权益的权利。
台湾政治大学法律系教授廖元豪说,现在,陆配在台湾是“次等移民、三等公民”,享有的待遇比外籍配偶还差,而在台湾自诩的“民主、自由”环境下,不应存在这样的歧视。他说,过去民进党执政对陆配管得严,现在国民党则是“遇到有人反对就缩回去了”。
劳动人权协会总干事王武郎指出,目前,台当局对陆配的差别待遇,失去了“平等权”原则,按现有规定,陆配待遇竟落后于外籍配偶,是非常不合理的,在两岸逐渐和解下,台当局对陆配的待遇问题也应多加重视,让她们享有平等待遇及更有尊严的生活。(本报特约记者 王大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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