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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港厦签金融合作备忘录

2012年04月27日 08:03 来源:中新社 字号:       转发 打印

  来自台湾、香港、厦门三地的金融行业协会和研究机构26日在厦门举行首届“两岸三地”金融联席会议,并签署合作备忘录。

  据介绍,本着“优势互补、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相关各方决定共同推动创建台港厦“两岸三地”金融交流合作促进平台,并探讨了机制建设问题。三方未来将通过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信息交流机制,促进“两岸三地”金融机构的交流互动和业务往来,促进三地金融人才的交流、培训。

  厦门市副市长国桂荣介绍,厦门“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已被确定为中国国家战略,被赋予多项先行先试优惠政策。她表示,厦门目前已规划专门区域作为两岸金融中心建设载体平台;截至4月底,已有51个项目落户两岸金融中心,还有200多个项目正在办理落户和在洽谈,总投资金额达到300多亿元人民币。

  国桂荣表示,未来交流合作促进平台的建立,将充分发挥厦门先行先试的政策优势,以及台湾、香港金融服务理念与金融产品创新等方面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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