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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和司法互助协议生效3年来成效显著

2012年04月25日 10:43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4月25日消息 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今天表示,《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已经签署三年了。生效实施三年来,执行成效显著,有效保障了两岸同胞权益和交往秩序。

  国台办今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台湾中天电视台记者提问:台湾前“立委”罗福助在台湾被判刑,据说他已经逃到大陆来,还在上海和扬州等地有做生意,不知道大陆方面会不会协助台湾追缉他?台湾有警界人士就认为说,现在有很多的台湾的经济要犯为了逃避刑责躲到大陆,一方面也因为他们在大陆做生意,所以大陆方面通常不愿意提供追缉方面的协助,怕影响当地的就业。您对于这种说法不晓得有什么样的看法?

  范丽青表示,您所说的问题,应该是涉及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和司法互助协议执行情况。我可以告诉你,大陆方面一贯是认真负责地履行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中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我们不会包庇、纵容任何犯罪行为。比如说大陆方面已经向台湾方面遣返通缉犯168人。至于你说的个案,我们目前没有确切的信息。

  范丽青说,《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已经签署三年了。生效实施三年来,执行成效显著,有效保障了两岸同胞权益和交往秩序。主要包括六个方面的成效:一是两岸警方联合侦破数百个电信诈骗犯罪集团,抓获犯罪嫌疑人3000多名,尤其是去年以来,两岸警方合作打击跨第三地电信诈骗犯罪,连续摧毁一系列特大跨境电信诈骗犯罪集团,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604人,涉案金额达3.3亿元人民币。大陆多个省市发案率平均下降了二分之一。两岸警方还联手破获一批重大的毒品犯罪案件,大陆警方缴获的各类毒品达到1400多公斤。二是大陆方面遣返台方通缉犯168人,台湾警方也向大陆遣返了2名逃犯。三是大陆公安机关向台湾通报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台湾居民近1500人次,台方向大陆通报300人次。四是两岸审判和检察机关相互委托送达文书、调查取证已经超过了20000件。五是大陆方面向台方陆续移交了6名病重的台湾服刑人员。六是海协会与台湾海基会多次组织司法交流考察团相互参访,两岸司法部门通过协议联系机制组织开展定期工作会晤和不定期互访交流,不断深化合作,提高效率。我们相信,在双方的共同努力下,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将为维护两岸同胞的福祉发挥更大的作用。(中国台湾网 刘海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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