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在上述6家银行中开业时间较晚的华银深圳分行之所以能在这项业务上实现“后发先至”,主要原因是深圳银监局在去年11月就进驻银行检查,并在今年1月出具了正式的年度审计报告。分行根据总行稽核部的要求在2月中旬完成了修正,于2月底、3月初向银监会递交了业务申请。
华南商业银行深圳分行是首家设在华南地区的台资银行分行。自2011年1月20日开业以来,延续台湾华南银行贸易融资的优势,致力于为台商提供贸易融资与资本支出相关的金融服务,规划结合中国香港、新加坡、越南等分行,共同建立大中华区的金融业务平台,为台商拓展两岸市场提供一站式服务。
该行行长周美淑表示,深圳分行初期运营目标主要是为珠三角地区台商客户提供一般授信及贸易融资、进出口及存汇等各项业务。至今年3月底,该行存贷款规模约为2000多万美元。分行设立满一年即实现了盈利,立即向监管机构提出了开办台资企业人民币业务,同时申请在宝安设立首家同城支行。为配合上述申请,总行对深圳分行增加资本金2亿元人民币,等值美金已汇入深圳分行,使该行的营运资本金上升至5亿元人民币。她还透露,深圳分行将努力成为该行拓展大陆市场的领头羊角色。依据ECFA的规定,该分行将争取在开业两年期满后申请开办全面人民币业务。
取得批文后,正式开办台商人民币业务将从何时开始?周行长表示,获取批文后必须在4个月内完成筹备工作,包括对已到账的增资款进行验资;向外管局申请将该笔美元款项兑换成人民币;邀请人民银行和中国银行将派员至深圳分行协助进行员工培训;然后是印制业务凭证和相关单据。
在深圳分行的相关筹备工作完成后,深圳银监局将进行验收,待验收合格后,深圳分行就能向银监会领取批准文件,并向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申请行名行号、人民币账户管理系统、身份联网核查系统,变更营业执照后便可正式开办人民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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