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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宿迁市出台服务台资企业发展新举措

2012年03月26日 11:09 来源:中国台湾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台湾网3月26日宿迁消息 日前,江苏宿迁市出台《宿迁市各有关部门服务台资企业工作举措》,明确市台办、商务局、国土局、海关、商检、工商局、国税局、公安局、司法局等15个涉台部门服务台资企业的要求和举措。力争为台资企业打造“三最”、“六全”、“五心”级的“365”帮办服务品牌,确保为台商提供最优质的服务、最优惠的政策、最高规格的礼遇,加快全市台资聚集新高地建设步伐。

  据介绍,新出台的工作措施涉及台资企业用地、用工、用电、税收、年检、检疫、通关、台商就医、法律服务、子女教育、金融服务等方面。

  新出台的工作举措有两个鲜明的特点:一是采取增加信贷投入,开辟台资企业绿色信贷融资通道,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台资企业给予优先办理,给予贷款利率优惠;完善信用担保体系、提高信用担保比例,延长贷款担保期限,放大融资担保额度;推进台资企业进行股权融资,加大对台资企业流动资金的支持等四项措施推进台资企业融资工作;二是从台资企业的产前、产中、产后三个阶段来考虑服务内容,产前、产中主要措施包括加强投资促进、简化登记手续,确保用地需求、提供人才支持等,产后主要措施包括完善劳动关系、建立联系机制、做好台商权益保障工作等。

  新一届宿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台商投资环境建设。宿迁市委书记缪瑞林、市长蓝绍敏先后多次召开相关会议,并走访台资企业,帮助台企排忧解难,研究部署扶持台资企业快速发展和促进转型升级的相关工作。宿迁不仅在交通、港口、电信等基础设施方面投入巨额资金,加强硬件建设,而且着力营造有利于台商投资的软环境,不断为台商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中国台湾网、宿迁市台办联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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