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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冲强调:台湾须有整体两岸金融业务发展策略

2012年03月26日 08:07 来源:中新社 字号:       转发 打印

  台湾“行政院”院长陈冲25日表示,综合考量两岸区域贸易总额日益扩大,以及香港开发的人民币金融商品已渐多样化,为强化台湾经贸地位并提升金融业竞争优势,台湾须有整体两岸金融业务发展策略。

  陈冲今天召集“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央银行”、“财政部”及“陆委会”召开两岸金融业务发展策略会议,讨论两岸金融业务发展策略。

  陈冲在会中表示,在拓展与中国大陆服务贸易往来方面,除积极执行《两岸经济合作框构协议》早期收获清单及进行后续协商外,也需尽早建立新台币与人民币清算机制,增加两岸双向贸易交易币别选择,并作为岛内外汇指定银行(DBU)扩展人民币业务的基础。

  他说,“金管会”、“央行”等单位应积极规划配套措施,包括扩大岛内外汇指定银行业务范畴,开发人民币金融商品,并协助台湾金融业者在中国大陆地区扩大人民币业务范围,充分发挥金融业优势,尽早在两岸提供人民币金融商品的理财平台。

  “中央社”报道,陈冲强调,两岸金融业务发展策略需跨“部会”协商合作,强化横向及垂直沟通,发挥整体统合力量,并指示“政务委员”管中闵担任两岸金融业务发展策略协调平台召集人。(记者陈立宇 刘舒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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