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标签:两会领导人商谈 | 经贸文化论坛 | 直击海峡论坛 | 建党91周年
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新闻中心  >   两岸  >   正文

王毅:两岸投资保障与促进协议完全有可能在上半年签署

2012年03月15日 15:11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台办、国台办主任王毅15日表示,ECFA(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启动和实施,标志着构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框架率先在经济领域取得突破,意义重大。当前的重点是要不断推进ECFA的后续商谈,为两岸同胞谋取福祉。“我认为,只要双方相向而行,善意互动,两岸投资保障与促进协议完全有可能在上半年得以签署。”

  以“巩固深化,再创新局”为主题的第十届两岸关系研讨会15日在云南省腾冲县开幕,王毅在开幕式上发表讲话时作上述表示。

  他说,服务贸易协议惠及社会各界,双方如加快商谈,有望及早达成一致。货物贸易涉及更多各自实际利益的调整,是ECFA后续商谈中难度较大的领域。就大陆方面而言,我们愿继续从两岸一家人的角度出发,重视并照顾台湾中小企业、弱势产业以及基层民众的愿望与诉求,力争推动商谈取得实质进展。与此同时,我们还希望加快推进两岸金融领域的合作,包括尽快商谈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

  王毅表示,两岸产业合作已初见成效,应当明确合作目标,提供政策支持,促进两岸企业的优势集成,增强两岸经济的竞争力。我们愿积极支持和鼓励两岸双向投资,期待台湾方面对大陆企业赴台投资进一步放宽限制、扩大领域,提供必要环境和公平条件。

  他说,对于在大陆的台资企业,我们将会同各地各部门继续给予关心和支持,依法维护他们的正当与合法权益,并进一步采取积极措施帮助他们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尤其是协助台资企业抓住大陆经济转型之机,加快转型升级和产业转移,大力拓展大陆内需市场。同时,我们还将继续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在两岸交流合作中发挥先行先试作用,鼓励平潭实验区为建设两岸同胞的共同家园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欢迎台湾各界有志之士抓住时机,积极参与海西和平潭建设。(记者陈斌华 李怀岩)

点击更多新闻进入新闻中心 两岸新闻 台湾新闻

: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